(原标题: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情形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