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09,600,000股,发行价格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852,9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34,758,430.19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内部决策及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包括上交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提升至47.1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蜀道集团和四川省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影响,但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