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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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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5.47%,净利润未实现增长,但根据计算公式得出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4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首次授予的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涉及44人,授予价格为5.16元/股。此外,由于4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上述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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