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17-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在2017年至2021年间因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自营项目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具体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和1610.39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主要影响科目包括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净利润等。更正后各年度财务数据有所调整,但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更正事项。公司将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保障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