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聘任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支持。独立董事享有相应津贴,不得从公司或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