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与建议;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名委员会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财务信息,提议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各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有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