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沈锦良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发布,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和登记方法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名,持股92,428,297股,网络投票股东66名,持股1,217,446股,合计83名股东,持股93,645,743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过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除独立董事黄雄外,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