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司委托信达担任法律顾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信达对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验证。
公司基本情况: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清平,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76。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共计57人。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总量不超过201.1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首次授予167.30万股,预留33.84万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条款均已明确。
公司已履行的程序包括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信达认为,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