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控股股东指持股比例超过50%或虽不足50%但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规范要求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支持公司改革,避免同业竞争,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得占用或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控股股东应确保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不得干预公司财务活动或违规占有公司资源。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重大决策,不得通过内幕消息买卖公司股票,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维护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