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等内容。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其工作。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在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估等方面的职责,并强调了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