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3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通知,锦隆能源于2024年12月27日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4锦隆EB02”,债券代码“117226.SZ”),将于2025年6月30日进入换股期。发行规模为8.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换股的初始价格为9.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换股价格自2025年5月22日起调整为9.6元/股。换股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懿、曾超林合计直接持有及间接支配公司股份共计195,41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0%。其中,通过锦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1,31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3%。锦隆能源在两期质押专户中共质押公司股票3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进入换股期后,锦隆能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锦隆能源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