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列举了多种关联交易类型,如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公司需采取措施防止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披露程序,制度规定: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他小额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股东和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