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就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三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283,040,022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283,040,022股后的4,705,978,7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94,119,57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4.63万元的37.2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计算得出实际分派和虚拟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分别为12.21元/股和12.2111元/股,影响小于1%,对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