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荣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荣23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14:30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23,10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823,100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4.293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