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于2025年6月23日将其持有的32,0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9%,质权人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亚厦控股持股439,090,032股,持股比例32.77%,累计质押313,3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1.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38%;张杏娟持股169,016,596股,持股比例12.61%,累计质押52,4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1%;丁欣欣持股90,250,107股,持股比例6.74%,累计质押19,4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5%;丁泽成持股12,000,050股,持股比例0.90%,无质押。合计持股710,356,785股,持股比例53.02%,累计质押385,2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75%。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