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细则规定,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30%时也应采用此制度。累积投票制指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需遵循公司章程,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10日提交新候选人。选举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细则还规定了选举失败、再次选举等情况的处理办法,并明确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