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包括: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积极参加培训,持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包括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依法规范进行,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取得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