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后者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未连任则职务自然终止;在新任人员就职前,原人员仍需履行职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即生效;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后两日内披露情况。因违反法律法规或重大失职行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可解除相关人员职务。离职人员需与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业务连续性,并继续履行任职期间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公司对离职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披露。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仍需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忠实义务持续不少于两年。对于其他未尽事宜,离职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处理。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