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定义,包括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如重大事项、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风险事项及重大事件等。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负有报告义务。报告人需在第一时间向证券法务部报告重大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证券法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公司内部宣传资料、网站等信息平台在发布信息前需核查是否属于重大信息,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露。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擅自披露信息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