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就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普冉股份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5月31日和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等信息。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559,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0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股份63,361,45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0%,反对股份166,841股,弃权股份30,782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231,043股,反对股份166,841股,弃权股份30,782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