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洲新春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和资格。发行方案、预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董事会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