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品涵盖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产品或其组合,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坚持套期保值,禁止单纯投机。交易仅限于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合约期限不超过业务合同规定期限,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审批主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或最高合约价值超过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确保交易合规透明。参与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内部操作环节相互独立,审计部定期审查业务情况。公司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