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接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刘坚律师、陈世欢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公告于2025年5月2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下午15:00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12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宏波主持。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716,550,756股;网络投票股东218名,代表股份4,712,802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同意720,536,456股,反对602,500股,弃权124,602股;二是与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同意3,701,302股,反对898,000股,弃权133,80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