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应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支持委员会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需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