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表决、提出议案等权利,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根据提议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与会议提案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秘书定期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规则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