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高效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定义及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
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所属子公司拟召开董事会或作出决议、重大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其他重大事件(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以及重大变更事项(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并持续更新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评估、审核并组织信息披露。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可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