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该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定义、召开频率、通知方式、会议形式、出席要求及讨论事项等内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下不受此限。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应对讨论事项进行详细记录,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述职报告。该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