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盛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旨在确保独立董事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收购决策等。独立董事应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