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盛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研究和审查薪酬政策、管理股权激励计划、审议人力资源和薪酬政策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发出。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