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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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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广大特材于2025年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筹资金2亿至4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4月25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于5月12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已回购的800万股进行注销。

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已回购15,163,797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这些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99,950,49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6,481,065.10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5.8875元/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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