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多项交易事项,包括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关联交易等。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等指标,超过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根据提议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