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11,510,742股。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1,411,006,57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99,495,829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3.03元/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3.0373元/股,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