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5:00在长沙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共276人出席,代表股份204,292,171股,占总股本32.9327%。
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及方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调整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