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所律师对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
截至2025年5月,本次调整事项已履行以下批准与授权:2023年12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12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确定授予日及行权价格;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6.52元/股;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5.92元/股,并确认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因此行权价格相应调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