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媒体披露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定期报告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管理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外界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公司应做好保密工作,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管理。公司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公司还将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培训,确保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