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应设立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公告。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度进行全面核查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定期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