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否则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交所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与权。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决议效力、会议记录保存、新任董事就任及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