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人数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5天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天。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提名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