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基于公司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可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均按公告时间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名,代表股份657,188,892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4名,代表股份285,211,06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目的,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