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信用类债券。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应在债券监管机构或市场自律组织认可的平台披露,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其他渠道。公司需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表。在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应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状况重大变化、重大资产抵押、重大诉讼等。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公司对财务信息差错进行更正时,应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财务信息。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程序、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