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杨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金杨股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厦门、孝感)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
发行定价原则包括债券利率和转股价格的确定。债券利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协商确定。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价格由董事会与保荐人协商确定。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不存在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本次发行方案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确保股东知情权和公平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