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管理层有效监督,维护审计独立性,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及披露的审阅、内部控制体系评价与完善、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还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在年报中披露履职情况。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3年12月修订的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