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圣邦股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470人。首次授予1016万份股票期权,预留25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72.60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72个月,分四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22%、24%、26%和2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涵盖2025年至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值或累计值。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