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侯慧杰律师、成传耀律师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内容。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68,535,779股;网络投票股东91人,代表股份2,517,684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确认审计费用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