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5日,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本待定,营业期限至2057年5月14日。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等。公司股份包括A股和H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日常运营决策。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和内部控制。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公司可依法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时需依法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