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关于修订《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制度》等十八项制度的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制度》等十八项制度的议案。修订原因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独立董事制度中,战略及ESG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含六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定期会议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委员辞职导致成员结构不符合规定时,辞职委员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外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对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中,财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重大关联交易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中,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漏、内幕人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