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续聘任。
职责范围包括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提供资料。公司应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