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定义,强调其独立性和勤勉义务,规定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名。
任职资格方面,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将被提议解除职务。
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并要求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独立行使职权。此外,独立董事需每年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披露履职情况。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