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对董事、高管进行考核,提出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准备决策所需资料,包括公司财务指标、高管职责及绩效情况等。考评程序包括述职、绩效评价及提出报酬方案。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五天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