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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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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0.0434元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5/28 除权(息)日2025/5/29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5/2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4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4,5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51,300元。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公司限售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34元。对于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906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906元。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股东,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906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34元。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17-6347288。特此公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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